深圳罗湖消防部门依法撤销隐患单位消防行政许可

27.02.2017  15:05

2月16日,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依法撤销罗湖某餐饮店已取得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据了解,此案例在深圳尚属首例。 罗湖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人介绍, 2月7日,消防民警在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地处罗湖区嘉宾路东段的某餐饮店,其现状平面布局与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状况不符,该单位擅自改变原有消防设计,破坏防火分隔,减少疏散出口,增大了火灾危险性,已不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在现场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罗湖消防部门对照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的竣工平面布置图和现场检查的情况,证实该餐饮店的现状平面布局与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状况不符,具体表现在:夹层通向一楼北面的疏散楼梯已被拆除;厨房与大厅分隔的实体墙已被拆除;通向南面停车场疏散通道与厨房分隔的实体墙及防火门已被拆除;天花重新使用可燃装饰材料进行装饰。 以往在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况,往往是通过责令整改的方式进行恢复,本次罗湖消防部门直接撤销其消防行政许可,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的法律措施。 据了解,罗湖消防部门正在研究并考虑对这家擅自更改消防平面设计、更改装修、装饰的单位实行通报,纳入诚信黑名单,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依法撤销已经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无疑对擅自改变消防功能的单位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罗湖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在全区强力推进消防隐患“拉网排雷”工作,以法制思维处置消防安全隐患,用法律手段倒逼隐患整改,推动消防安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用常态化、专业化的机制确保罗湖消防安全。 (深公宣 编辑:小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