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通报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 涉事学校被重罚

28.08.2015  11:17

  开学在即,我省在查处教育乱收费上继续打出“”字诀。8月27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

  有小学违规收“赞助费”超75万元

  从公布的违规案例来看,涉及乱收费的既有民办学校,又有公办学校。违规案例遍布佛山、汕尾、茂名、肇庆、云浮、深圳、湛江、广州8地。其中,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的违规案例、滥订教辅资料的案例仍较为集中。

  如广州市白云区金晖小学(民办)于2015年5月违规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5000—10000元/人不等,共计28人,合计155000元。云浮罗定市附城中心小学更涉及违规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招收寄读生问题。该校2014年秋季学期违规收取346名一年级学生200元至6000元不等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计751618元,违规招收35名一年级寄读生。

  还有学校涉及多项违规。据通报,龙岗区南芳学校(民办)于2014年9月份,违规向学生家长推广使用校讯通,共有800名学生家长开通使用,费用为50元/学期;与此同时,违规向初三学生推荐使用某科技公司出版的英语口语训练教材和磁带,共有50名学生购买使用;此外,违规向小学一年级至初三学生收取2015年春节新学期书本预订费500元/人。

  部分学校更巧立新名目,向学生家长“要钱”。如佛山禅城区南庄镇颖林侨立小学(民办)2014年秋季学期违规收取一至六年级681名学生德育培训(军训)费,380元/人,共258780元。高州市潘州街榭村小学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按时完成教育创强任务,更违规发动学生家长捐款,共收到638名家长64509元的捐款。

  涉事责任人大多“丢帽子

  笔者从通报中看到,这8起违规乱收费案例的违规收费款项都予以清退;主要责任人均受到了严厉处罚,多名涉事人员因此被记过、调离岗位或被免职;涉事学校也受到了通报批评。

  值得关注的是,多个案例中学校的分管教育部门、街道办均承担连带责任。如对上述云浮罗定市附城中心小学的违规行为,当地教育局除了责成该校全额清退违规收费,并免去该校校长职务外,罗定市教育局的领导均被诫勉谈话,并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附城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主要负责人被取消本年度考核优秀资格;街道党工委、街道办被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作为民办学校的广州白云区金晖小学,同样面临重罚:白云区教育局除了责令该校须在今年9月清退所有捐赠款外,还对学校举办者、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此外,该校不得申请政府设立的民办专项资助、奖补资金(学生补助资金除外);2015年更对该校年检予以降级处理。

  将追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责任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办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通报中要求,各地要紧盯寒暑假、节假日、春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补课乱收费、择校乱收费、一科多辅、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规收取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首办负责人制,建立信访举报台账,不断完善实名举报办理和回访制度。

  通报重申,强化治理工作的执纪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对教育收费中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问题,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据悉,我省将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