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版“优衣库”事件追踪 涉事7人被处拘留

29.07.201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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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召开“7.20嵊州传播淫秽视频事件”通报会,会议对“嵊州版优衣库”视频事件作了全面通报。据了解,视频的传播者视情节严重,被处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视频的3个制作者被处行政拘留。

  7月20日夜,我市部分市民的微信圈内出现一段配有嵊州方言的不雅视频,之后,该视频在微信圈较大范围地传播,事件引起全国各大网站和媒体转发刊登。发现情况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20日晚上立即组织力量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分析视频的真假、调查视频的来源等手段,成功锁定案件主要涉案人员。

  经查,该视频拍摄于3月28日夜,蔡某、支某和张某在保罗大酒店开房,蔡某用手机拍下了支某和张某的不雅视频后,一直保存在手机内。4月份的一天,蔡某将视频给朋友黄某看过。7月份的一天,“北京优衣库”事件在网上传播后,黄某想到蔡某的手机上也有类似内容的视频,便乘蔡某不注意,偷偷将蔡某手机中的视频通过微信发给自己的女朋友裘某,后来裘某将视频发给朋友王某,王某又转发给朋友袁某,之后视频逐步传播开来,7月20日夜开始在较大范围内传播。

  7月27日,7名涉嫌拍摄、传播视频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相继归案。其中第一传播者黄某和实施广泛传播的袁某两人因情节较为严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支某和蔡某因制作淫秽物品被处以行政拘留9天。刚刚被抓获的视频制作者之一的女子“小仙仙”(化名)因涉嫌制作淫秽物品将被处行政拘留处罚。另外,男子王某和女子裘某2人也因传播淫秽信息被处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据了解,涉案人员年纪较轻,黄某、支某、裘某和小仙仙都是90后,小仙仙还不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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