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4〕3143号
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精神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若干重要改革任务要点》(粤办发〔2014〕1号)、《广东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粤府办〔2014〕27号)要求,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平稳增长。目前部分地市在省政府免征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
为企业减负的政策措施,广州市政府从今年5月1日起停征13项涉企收费项目,堤围费从今年2月1日起减半收取,明年1月1日起全面停征,实施后每年为企业可减负40亿元;惠州市政府对39项涉企收费市、县级收入,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今年减半,明年全免”,实施后可为企业今年减负3.5亿元,明年减负7亿元;东莞市政府从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规范涉企的镇(街)、村(社区)协议收费入手,近三年为企业减负80亿元。还有个别市正在积极研究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减负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深入贯彻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工作。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是保证经济平稳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减负政策,要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成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对本地区涉企收费项目要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清理,逐步规范减少涉企收费项目,并建立涉企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减轻企业收费负担工作;要积极营造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的良好氛围,依法依规出台减免收费政策,从形式和内容上提高政策执行的主动性,切实帮助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收费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积极拓展为企业减免收费的范围。近期,省将进一步部署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经营(中介)服务收费、社会组织各种收费的工作。各地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解决本地区涉企收费问题,尽可能释放减负空间。要认真全面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中介组织的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规范村镇协议收费项目,要在建立涉企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基础上,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实现涉企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公开。有条件的地市可借鉴广州、惠州、东莞等市做法,充分挖掘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的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认真检查减负政策的落实。好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实。按照工作部署,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导组于10月份赴省直收费部门及各地市进行督导。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贯彻落实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情况,要实施电话回访、现场核查、跟踪整改、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也可参照东莞市聘请第三方机构明察暗访、组织举办企业减负政策培训班等形式,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收费行为。
四、切实做好减负政策宣讲活动。近年来国家和省陆续出台了许多扶持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但还存在落实不够、宣传不力等问题。对此,东莞市政府编印《减负五十条政策问答》小册子,惠州市政府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讲师团深入基层宣讲扶持企业、减轻负担的各项政策,这些做法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各地要广泛善于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召开媒体通气会、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政策,解答疑问,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为企业减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使企业充分学好用好已有的减负政策,体会到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