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非法持枪 涉毒总重超80公斤

28.08.2014  09:23
27日上午,珠海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薛华等7人制毒、贩毒、非法持有枪支案,毒品数量巨大,总重超80公斤。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为 通讯员/谭炜杰)27日上午,珠海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薛华等7人制毒、贩毒、非法持有枪支案,毒品数量巨大,总重超80公斤。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7名被告人分别制造、持有、贩卖毒品,数量巨大,其中高文威、罗铭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建议法院依法判决。庭审将持续两天。

非法持有手枪 藏毒38公斤

据检方指控,2012年底,薛华雇请高文威为司机。2013年初,澳门人陈维生先后为薛华介绍认识了毒品买家李明、许和平(均另案处理)等人,之后薛华与该两人之间多次进行毒品交易,其中部分交易由被告人高文威、陈维生负责送货。2013年2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陈维生为薛华送50克“冰毒”到许和平位于拱北骏发山庄的家中,许和平当面向陈维生支付了7000元的毒资。

2013年4月10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薛华、高文威两人位于珠海市华发世纪城小区162栋705房的住处进行搜查,现场抓获被告人薛华、高文威、陈维生3人,并在被告人薛华居住的房间、被告人高文威居住的房间以及705房的客厅、阳台等处,查获大量疑似毒品物质。经鉴定,该批物质中检出含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咖啡因等涉毒物质共计约38公斤。

此外,公安机关还在厨房内查获手枪一把、子弹两发。经鉴定,该手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铁质自制枪支,子弹系制式7.62MM“六四”式手枪弹。

小区内制毒 一次交易数万颗

经公安机关侦查,2013年3月至案发,被告人罗铭纠集殷德富、黄英龙先后在斗门区尖峰前路117号301房和斗门区白蕉镇旭日华庭小区7栋303房制造毒品“开心水”和“奶茶”,并在斗门区的娱乐场所进行销售。

罗铭指示殷德富、黄英龙为“芳姐”等毒品买家送货并代收毒资。2013年4月10日,公安机关对斗门区白蕉镇旭日华庭小区7栋303房进行搜查,现场抓获被告人殷德富,并在该房内查获大量疑似毒品成品、半成品和制毒工具以及一支疑似枪支物。经鉴定,上述疑似毒品物中涉毒成分共计约13.4公斤。

检方还指控罗铭向程培鸿购买毒品“飞仔”3万颗。2013年3月下旬,罗雨、程培鸿两人携带3万颗毒品“飞仔”来到珠海市白藤湖银湖假日酒店准备交易。罗铭不能支付对应毒资,在交付给程培鸿一包“冰毒”后,赊购得毒品“飞仔”2万颗。

2013年3月底,被告人罗铭来到珠海市华发世纪城小区162栋705房找到被告人薛华,并从薛华处赊购得11公斤毒品“K粉”。随后,被告人罗铭、殷德富两人来到珠海市拱北某酒店找到程培鸿、罗雨两人,并将11公斤毒品“K粉”交付给程培鸿。

原标题:珠海中院开审重大制毒贩毒案件 毒贩非法持枪 涉毒超8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