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原党委书记涉嫌受贿500多万

05.09.2014  08:09

  陈炳根还被指伙同妹夫违规让地,造成公共财产损失9000多万元

  原属番禺后转南沙区的东涌镇、榄核镇,作为广州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发展备受关注。东涌镇原党委书记陈炳根被控在主政东涌镇、榄核镇期间,为企业老板和妹夫的公司谋私利,并吞下500多万元(均指人民币)的“回扣”。另外,他还涉嫌滥用职权违法出让土地、厂房,造成公共财产损失9000多万元。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刘文鑫

  发包工程 利润对半分

  现年五十多岁的陈炳根,是一位资深老干部。从2003年到2012年,他先后在榄核镇担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在东涌镇担任党委书记。后来,这两个镇划到南沙区,陈炳根继续当一把手。

  不过,从2013年起,网上开始出现一份“举报”,剑指陈炳根有多项违纪。同年9月,陈炳根被南沙区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纪委发布称其行为造成“民愤极大”。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据检方指控,陈炳根在任职两镇期间,均留下不良记录。

  2008年9月,陈炳根担任东涌镇党委书记,为广州市全信贸易公司董事长何某全承揽广深港客运专线公堡涌河道改移工程提供帮助,何某全承诺将工程利润的一半贿送给陈。工程完工后,何某全实际获利1100余万元,按照约定应当贿送500万元给陈。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陈分7次以利息和商铺租金的形式收受何某全贿送的176万元。

  此外,陈炳根还涉嫌为何某全获得另外两个工程的沙石材料供应业务和一个地下污水管网工程,并帮助何某全在部分违章建筑纳入名镇建设目录,另外收受了何某全贿送的7.5万元。

  照顾妹夫公司

  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此外,陈炳根还被指其与妹夫存在利益勾结。据指控,2003年至2012年6月间,陈炳根利用职务便利,为妹夫吴某添(另案处理)占有股份的公司谋取利益。后来陈炳根以购房借款为名,收受了吴某添贿送的319.5万元。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6月间,陈炳根伙同妹夫吴某添,在东涌镇所属集体及国有土地转让、出让过程中,违反集体及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将该镇所属的旧幼儿园土地使用权,低价转让给广州嘉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景丰鞋厂厂房低价出让给嘉实公司股东个人。

  经评估,这些违法让地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9036万余元。检方认为,陈炳根这些行为构成了受贿、滥用职权罪,他在归案后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

  现场辩论

  辩称贿款是借款

  拿它买下三套房

  出现在庭审现场的陈炳根,虽然只有五十出头,已是头发花白,开始应答的声音十分小。这位安身基层的官员,习惯了本土语言,要求用粤语作答。审判长不允许:“你做了那么多年书记,难道普通话都说不清楚?

  面对指控事实,陈炳根意见不小。他承认,和何某全是商量过对半分红,但最终只收了70多万元,其余100多万元是何某全应支付的欠款利息。

  来自妹夫的300多万元贿款,陈辩称是“借款”。他用它买下三套房子,女儿取消出国计划后,他也陆续还款。

  辩护律师提出,吴某添和陈炳根是亲戚,彼此间借款往来十分正常。但是,公诉机关反驳,正因为是亲属,陈炳根才更容易利用职权为吴某添谋利,还款记录只能认定是退赃行为。

  对于滥用职权违规出让土地的指控,陈炳根辩称:“我承认有失当的地方,但不应该认定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辩护律师认为,土地转让过程是经过东涌镇领导班子合议才做出的决定,并非陈炳根一人说了算,如此定性不当。此案尚待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