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改委: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8月15日起放开

10.08.2015  23:23
日前,《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发布,大幅放开了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南方日报讯(记者/牛思远)日前,《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发布,大幅放开了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8月1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公布了多个文件,对放开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整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等事项进行通知。根据文件,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将自8月15日起放开或取消。

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8月15日起放开价格 异动情况严重将采取干预措施

8月10日,省发改委在官网公布了《关于放开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394号)。该通知明确,我省将从2015年8月15日起全面放开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发改委表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涉及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清理、修改、废止本地区出台的相关文件,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工作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加强行业和市场监管,确保放开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工作平稳实施。

通知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放开后,要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价格变化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价格监测数据,准确把握价格走势,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职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汇报。

对于出现价格异动、供应紧张等情况严重的,要专题专报;特别严重的,要提请省政府采取限定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此外,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大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市场监管,在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同时,加大对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气价、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液化石油气市场健康有序。

有线数字机顶盒价格将由市场调节装机服务等价格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同日,省发改委还公布了《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378号),自2015年8月15日起对有线数字机顶盒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该通知也显示,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服务、装机服务、IC卡补卡工本费等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在省未统一修订相关政策之前,各地仍按照现有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

经营者应在其网站设立业务资费专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减免政策、办理手续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营者为用户提供付费电视、信息服务等个性化服务的增值业务收费标准不再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用户可登陆其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根据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线电视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畅通举报投诉热线,严肃查处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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