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淫秽光盘1800张 摆摊男获刑三年半

29.05.2014  10:30

   东莞时间网讯   男子陈某在长安镇以摆摊或邮寄方式,先后卖出淫秽光盘1800多张。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2月份开始,时年28岁的广东化州男子陈某先后向一叶姓男子(另案处理)购买约3000张淫秽光盘,并通过在长安锦厦社区摆摊或邮递的方式陆续出售1800多张。同年11月29日下午三点半许,公安机关对锦厦社区某出租屋进行检查时将陈某抓获,当场缴获光盘1282张。经鉴定,其中1122张光盘为淫秽光盘。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沈十全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