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2男子发淫秽视频获利2万元,被判拘役

18.03.2017  12:29

  【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周丽华)昨日,记者从南山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邓某、陆某拉好友入“网络群”成会员,通过网络发送淫秽视频赚取费用,以此作为生财之道。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邓某、陆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邓某、陆某分别拘役5个月和4个月,各处罚金1000元。

  自2016年10月起,被告人邓某、陆某见有人通过网络群发送淫秽视频赚取费用,以为是生财之道,便利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使用性感女性照片作为头像、暗示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昵称,在网络上传淫秽色情录像短片,通过网络群进行宣传引起网友关注,让网友添加该网络账号为好友。

  据统计,至案发时邓某、陆某通过传播色情视频分别非法获利19851元和585元。2016年11月18日、19日邓某、陆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深圳商报)

编辑: 文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