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推出早间信息披露制度

09.04.2015  14:07

本报深圳4月8日电 (记者邓圩)深交所“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功能模块8日正式上线运行。深交所发布《关于推行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制度的通知》,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首次实行早间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深交所持续提高服务水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该功能模块上线后,在现有交易日一日两个信息披露时段(午间和收市后晚间披露时段)的基础上,将增加每个交易日的早间时段(6:00—8:00)以及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下午(12:00—16:00)信息公告直通披露时间窗口。

早间信息披露制度的推出,进一步增强了市场效率,提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使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项发生后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大幅度减少股票停牌,充分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切实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增加交易日早间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时段后,深市信息披露时段实现了与香港等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时段上的对接,缩小了境内外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为便捷、有效的市场环境,为落实“深港通”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以及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