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30.08.2018  12:56

各有关高校:

广东省是全国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3个试点省之一。2016年,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1项改革项目,并印发了《关于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书的通知》(粤教研函〔2016〕37号)。为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请各改革项目单位对照《改革任务书》要求,认真开展阶段性总结工作,梳理总结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进展报告。报告应包括改革工作进展、成效、困难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重点是改革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可推广复制的经验成果。

请各改革项目牵头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兼容格式)发送至xwb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凌飞、杨立群;

联系电话:020-37628091;

电子邮箱:xwb [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910房。

 

附件: 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阶段性总结的通知.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