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平均审批期限缩短70%
我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这是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资料图片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服务清单,抓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促进办事服务标准规范透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招工难”是一些企业面临的难题。我市某企业主张先生惊喜地发现,办理职工招聘、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等行政许可,如今已取消。“费时费力的审批取消了,我们可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花在招工上,这真是一项雪中送炭的政策!”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大刀阔斧地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敬民”之心,大行“简政”之道。既放权,又晒权,放管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先“瘦身”,后“塑形”,在压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市场环境。
平均审批期限缩短70%
行政审批是行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行政权力。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政务服务改革的“牛鼻子”,在前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让权力在老百姓的监督下运行。
去年,《惠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6年版)》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目录(2016年版)》公布,我市晒出56个市直部门的5182项权责目录。
据了解,在编制新的权责清单过程中,我市本着便民利民、就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取消、下放、合并、调转等方式,再次大力压减688项行政职权事项,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有较大幅度压减。我市在2015年4月15日公布17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了29项,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只减不增的目标。同时,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市除了公开目录名称外,还一并公开了实施依据、承诺期限等内容,特别是承诺期限压缩幅度很大,平均审批期限缩短70%左右。
市编办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内容,细化板块,既晒出了行政部门的权力范围,又明确了其所承担的责任,真正体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有权必有责、权责受监督”,让权力在老百姓的监督下运行,让政府部门“有权也不任性”。
“以前办事,最怕不明不白,蒙在鼓里。现在,跟行政部门打交道,对方有哪些职权,清单里写得明明白白,在惠州投资扩大生产也就更有信心了。”张先生表示。
推动标准化建设拒绝模糊条款
盖一个公章,很可能要往返好几趟;一个看似简单的审批,往往要连着跑几个部门;更有类似于“证明你妈是你妈”之类的奇葩证明,让人哭笑不得。于是有人感慨,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为啥还是“办事难”?究其原因,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是行政审批的“常见病”。之所以“办事难”,一方面是由于行政许可事项过多,另一方面是因为缺少统一标准,办理同一个审批事项,可能会走样,衍生出不同的版本,让办理者重复“跑窗口”。
如何让群众办事不再折腾?为此,我市去年出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简言之,就是在压减事项、压缩时限等‘瘦身’措施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进一步‘塑形’,明确审批标准,方便群众办事。”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对正在实施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列明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事时限等要素。办事指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使用模棱两可的表述。业务手册以规范行政审批权运行为出发点,明确具体,量化清晰。办事群众依据办事指南即可准确、直观地理解审批流程,工作人员依据业务手册即可正确、全面地履行审批职责。
我市还严格实施“一次告知制”和受理单制度,对全市283个事项的849个审批流程图进行优化和再造,明确每个办理环节的合理时限和岗位人员,对职能部门的受理、审批、决定等环节时限进行调整和压缩。同时,减少和规范了申请材料,杜绝“兜底条款”和“模糊条款”以及与审批无关的材料,对多重证明材料进行整合。据统计,本次清理和规范“兜底条款”和“模糊条款”239项,减少与审批无关的材料涉及事项51项。
本报记者潘高耸 通讯员高俊杰
编辑: 谢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