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保安员毁坏媒体摄像机获刑

10.10.2014  11:35

  广东新闻网深圳10月9日电 (宋欣欣 黄尧)深圳一名保安粗暴对待记者损坏采访设备,近日深圳福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罪名成立,判处拘役五个月。

  深圳福田区检察院9日介绍,2014年4月15日11时许,深圳市某电视频道的两名记者在接受群众爆料后,至福田区某医院就保安员“虐猫事件”进行采访,却遭到了被告人谭某某的粗暴阻扰,双方发生了争执。

  在争执的过程中,谭某某辱骂、踢打两名记者,还故意毁坏了记者的一部索尼牌摄像机,致使摄像机主体与麦克风、控制柄被摔分开而无法使用(经鉴定,该摄像机修复费用约为人民币5600元)。当日,警方将被告人谭某某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本案被告人身为保安员本应维持医院内的公共秩序及院内人员人身和财物安全。当有媒体采访时,被告人面对记者时不克制用过激的行动阻碍采访,并动手损毁记者的采访工具,致使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