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董事长与包工头非法摧山毁林被公诉

30.07.2014  12:17

  中新网广州7月29日电 (索有为 陈云飞 周泽锋)深圳市大水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与一包工头在没有申报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8000多平方米原本种着荔枝树、菠萝等农作物的林地夷为平地,致使林地完全丧失种植条件。记者29日从深圳宝安区检察院获悉,该公司及其董事长何某文、包工头张某雄被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共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起诉。

  据宝安检察院检察官何文艳介绍,2011年10月14日,被告单位深圳市大水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在时任董事长何某文的主持下举行全体股民会议,全体股民决定,与被告人张某雄合作,由张某雄对本村的山猪坑小山进行挖掘平整,然后再与深圳裕顺达公司合作建房。

  随后,深圳市大水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以整治山猪坑小区危险边坡的名义向深圳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办进行了申报,后街道办批复由大水坑社区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方案,并报批相关手续后,在合法范围内规范施工。但深圳市大水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既未按批复规定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整治方案,也未按相关程序合法报批手续,而是随即与张某雄进行合作。

  2012年2月25日,被告人张某雄以挂靠的深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深圳市大水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土方工程施工合同,由张某雄对该村山猪坑地块实施“三通一平”工程。2012年3月份,深圳市大水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和张某雄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便由张某雄组织施工队陆续对山猪坑小山进行了推山毁林的平整施工。

  2013年12月初,警方接到民众举报后将正在组织施工的被告人张某雄查获,随后又将被告人何某文传唤到案。后经鉴定,涉案山猪坑地块林地被挖掘平整后,已完全改变林地用途,种植条件完全丧失,不再具备维护生态平衡等相关功能,原有状态难以自然恢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