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汽车站长疑为让警方有作为行贿警察被拘
南都讯记者李亚坤 深圳罗湖汽车站站长吴某近涉嫌单位行贿罪于9月被罗湖区检察院带走调查并被刑拘。据悉,该车站还有财务人员一并被查。受该站被调查的牵连,至少有两名民警因涉嫌受贿被罗湖区检察院带走调查。
曾因事故遭到行政记过处分
深圳市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系国企性质,下属有多个汽车站,均为独立法人。涉事的罗湖汽车站,法人代表吴绍近。吴绍近同时还担任深圳市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罗湖汽车站毗邻罗湖口岸、深圳火车站,班车发往广东多地以及澳门区域,是深圳极为重要的汽车场站。吴某近则是在2009年从福田汽车站站长位置调任到罗湖汽车站担任站长。
吴某近的任期内曾发生“2011·12·27”事故,一辆大巴在车站外落客时,司机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车辆失控,导致5人死亡,5人受伤。事发后,罗湖汽车客运站被事故调查组认为,“未严格执行‘人车分流,封闭式管理’的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导致的一起路外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吴绍近则遭到行政记过处分,其多名部下则遭到行政撤职处分。
卷入单位行贿案件两民警被调查
有知情人介绍说,吴某近是客家人,原在国企运发集团从事管理工作,市交委筹建货运公司时,才从运发集团调出,并在多个场站担任过站长职务。在一名同事看来,吴绍近平时为人仗义,在公司口碑好。
该公司有知情人告诉南都记者,在9月中旬时分,吴某近和车站财务部负责人突然遭到罗湖区检察院的调查。这名知情人表示,吴某近牵涉的罪名系单位行贿罪。所谓单位行贿罪则是单位为牟取利益而行贿的行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名多年从事场站管理的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车站作为一个公共场所,要保证车站秩序的平稳,站长承担的责任很大,往往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有时候送钱是为了让他们作为。”这名管理人员对吴某近被抓感到颇为无辜与无奈。
罗湖警方内部人士亦告诉南都记者,受吴某近被查处的牵连,有两名民警卷入案件,涉嫌收受贿赂。南都记者昨日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此案目前仍在侦办之中。(线索提供:张先生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