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站街女被指为抢客杀同行 辩称酒后杀人
南都讯记者李亚坤去年1月31日,罗湖莲塘一站街女郑某被人杀死在出租屋内。事后,张某英一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系杀人凶手,判处无期徒刑。张某英上诉后,广东省高院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发回到深圳市中院重新审理。上周四此案在市中院再次开庭,张某英法庭上还是承认是酒后杀人。
站街女杀死站街女?
死者郑某,女,长期在仙湖植物园大门口站街招嫖。被告人张某英,女,亦在当地站街招嫖。两人平素认识。
根据一审法院认定的情况,去年1月31日凌晨,张某英在郑某的住处,因为还钱的事,两人发生争吵,引发肢体冲突。张某英在争斗中拿了一根白色塑料绳,勒住郑某的脖子,直至其倒地,事后被发现死亡。
张某英的供述称,案发前十多天,她向郑某借了300元交房租,当晚去还钱。还钱的时候,郑某突然袭击她,她因而与郑某缠斗,最终将郑某杀死。张某英称偶尔与郑某吵架,两人没有什么仇没有什么怨,当天是因为喝多了酒,冲动之下杀了人。
一名证人则称,张某英曾对在仙湖植物园站街招嫖时被人抢客有所不满。案发之后,张某英委托一男子帮助其取钱汇款以及办理退掉出租房等事宜,随后离开深圳,并变更了手机号码。去年2月3日,张某英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英案发后及庭审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案件系生活琐事引发,案发前相互有打斗,量刑时予以考虑。一审法院认定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处无期徒刑。
重审当庭认罪
一审宣判后,张某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二审时,认为张某英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发回到深圳市中院重新审理。
据悉,张某英本人虽多次表示认罪,但是其在看守所羁押时同仓的室友在一份证言中称,张某英曾求她帮忙写了一份材料,材料的内容是,张某英目击一男子弄死了一名女子,还被威胁不能说出去。根据这名同仓室友的证言称,写材料之前一天,张某英看电视看到湄公河惨案的凶犯被执行死刑,另外同一天她还见了律师。
南都记者还获悉,张某英的案件中,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再加上受害者郑某社会关系复杂,住处的避孕套以及卫生纸检出他人精斑,案件侦查过程中曾有多个嫌疑人。
广东省高院发回重审时,专门提及要调查清楚其他嫌疑人是如何排除了嫌疑。上周四本案在深圳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检察官仍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并出示了公安机关补充的相关证据,证实多名嫌疑人排除了嫌疑。
张某英系文盲,法庭上极少说话,但仍然表示认罪,庭审结束之后,她的口角更是流出口水。不过早前张某英曾做过精神鉴定,显示其案发时精神状况正常。张某英的家属为其聘请了律师,作了罪轻辩护。目前案件未宣判。 报料人:李先生报料奖: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