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体育运动学校原校长贪污54万被判刑3年

26.07.2016  14:09

  冷某原是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官至正处级,被控在任职期间贪污公共财物约54万元。近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交由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冷某贪污案一审宣判,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冷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退缴赃款退还被害单位。

  据罗湖区检察院指控可知,2004年11月24日至2013年6月17日,冷某担任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一职。2012年,冷某分三次购买了面额总额为 57 万的假餐费发票,之后他多次要求该校职工袁某等人作为经办人,将这些假发票以出差、集训、选拨赛、比赛等名义报销,并从中套现548950元人民币。2015 年1月30日,冷某到案,2015年7月8日,他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 51 万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冷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冷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对检方指控事实无异议,辩称自己自己身体不好,患有高血压、肺结核等疾病,况且用赃款购买的文化用品愿意全部移交学校处理,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冷某接到协助调查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他归案后积极退赃,并将用赃款购买的文化艺术品移交被害单位处理,具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做出上述判决。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编辑 高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