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 2月正式受理案件

29.01.2015  13:31
      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考察。 钟欣 摄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 钟欣 摄

  中新网深圳1月28日电 (陈文 王东兴)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8日揭牌运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出席揭牌仪式。2月2日开始,前海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郭毅敏在随后的发布会上介绍,前海法院除管辖前海辖区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外,还集中管辖原由深圳市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根据人员配备进展情况,前海法院受案范围将逐步扩大。

  郭毅敏表示,前海法院承载着中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大历史使命,建设中的前海法院,着眼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除重点探索中共十 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实行立案登记制、探索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探索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探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审判权相分离、全面落实主审法 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职业保障机制等六项改革任务外,还将积极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创设法官民主自治、自我管理的法官大会制度。

  据了解,前海法院将建立港籍陪审员选任制度,从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中选任陪审员,随机参与案件审理;同时将建立香港及外国法查明机制,在前海合作区扩大和方便香港法的适用。

  据悉,2014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当年12月7日,前海第一栋永久性公共建筑、被命名为“前海法治大厦”的前海法院大楼工程开工建设,大厦竣工前,前海法院租用前海合作区万科企业公馆临时办公。

  前海法院核定人员总规模19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8名。目前核定法官员额39名,包括1名院长、2名副院长和36名主审法官。除院长、副院长外的所有法官,一律遴选产生。

  12月2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首批15名主审法官的法律职务任命。15名法官均具有民商事审判工作经历或民商法律专业背景,其中硕士学位13人,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5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