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法院:打造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

31.05.2016  06:20

  据悉,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近日隆重举行诉调对接中心揭牌仪式暨第一届前海涉港商事调解论坛,内地、港澳台籍及外籍调解员代表等150多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和论坛。这标志着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调解开启了崭新一页。

  据前海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诉调对接中心揭牌成立,是该法院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深化粤港澳合作新征程下,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建设全国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探索。该负责人表示,这将进一步拓展司法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也将有助于打造开放包容、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和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五个特点:

  一是国际化。在调解队伍建设和调解机制构建上着重强化国际化特色,聘任了港澳台籍以及外籍调解员,满足不同当事人的选择需求,注重借鉴处理跨境商贸纠纷的先进理念和调解制度。

  二是专业化。契合前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特点,调解人员绝大多数是来自金融、贸易、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合作共建调解组织也具有突出的行业优势和深厚的专业化背景,前海法院还设立了专职调解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

  三是多元化。着力推动调解主体的多元化和调解方式的多元化,既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商事调解,也包括行业调解、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在调解方式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创新和推动在线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四是法治化。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充分遵循司法规律,确立调解前置、繁简分流、诉非衔接、无争议事实记载、涉港案件中立第三方评估以及司法确认等九项工作机制,保证工作机制的高效有序衔接,增强诉调对接的法治化、规范化。

  五是市场化。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推动调解组织的发育和成长,保障调解行业良性发展,进一步壮大社会自治组织。通过市场化模式推动各类调解组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让当事人有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享受到更加便捷、经济的服务,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为进一步汇聚力量、凝聚智慧,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前海法院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前海香港商会、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联合主办了第一届前海涉港商事调解论坛,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级法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深圳市商事法律服务调解中心、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香港仲裁司学会、香港律师协会等调解组织的专家分别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裁判”、“国际商事调解的最新发展与前海的实践”做主旨发言。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先生全程参加第一届前海涉港商事调解论坛,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深圳市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到会指导,充分展现了深港两地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的共识和愿望,以及深港两地对前海深港合作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的高度重视。

  论坛主办方表示,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在深圳和香港两地的共同努力下,前海涉港商事调解论坛一定可以办成两地集思广益、交流经验,守望互助的盛会,不断拓展两地法律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两地同舟共济,互利互赢、共同发展!(张武军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