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妇结婚十多年后又办登记 孩子竟变非婚生

29.07.2015  13:55

  南都讯 记者易海军 陈文才 通讯员孙静 刘某夫妇十多年前在老家黑龙江结婚,来深圳多年后找不到结婚证,便到龙岗区民政局再办一次结婚登记,竟然顺利领证。后来才知道第二次登记可能 导致孩子变非婚生,上学受影响。刘某夫妇因不服龙岗民政局作出的登记行为,将其告上法庭。本案是6月30日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启动以来,盐田区法 院公开审理的第一宗跨区行政诉讼案件。

  庭审刘某自述,他与妻子陈某2003年12月5日已在黑龙江结婚,婚后一直生活在深圳。2013年搬家时找不到结婚证了。陈某本是陕西人,如果要补领结婚证,需要他先回陕西开证明,然后再回到黑龙江补领结婚证。这时有人建议他们在深圳再领一本结婚证“更方便”。

  2013 年8月19日,刘某和陈某来到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顺利领取结婚证,后来家人又找到了旧证。刘某起初以为两本证不会有多大问题,直到社区工作 站告诉他们按照第二次登记算,他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上学会受影响。刘某夫妇向龙岗区民政局提出撤销结婚申请但被拒,只好通过盐田区法院申请撤销。

  昨日下午,龙岗区民政局出庭应诉的是一位工作人员及辩护律师。据解释,刘某夫妇来申领结婚证时签署了未婚承诺书,民政局才会颁发新的结婚证。据了解,深圳市婚姻登记数据已全部电脑联网,但全国民政局系统尚未联网,导致深圳无法查询黑龙江的婚姻登记状态。

  辩护律师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书面声明。“有时户口本都不一定会及时更正婚姻状况,也会办结婚证”。工作人员表示。

  开庭时龙岗区民政局迟到半小时,被审判长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