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微企业一年享免税8300万

03.08.2014  11:48
自2013年8月1日起,我市每月平均有1.58万户地税控管纳税人享受到这一优惠,一年来共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共8300万元。

记者8月2日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家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我市每月平均有1.58万户地税控管纳税人享受到这一优惠,一年来共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共8300万元。

由于该项优惠政策关系到广大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为让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优惠,深圳市地税局优化了税收征管系统,简化了纳税人的办理手续,确保政策及时高效落地。

据悉,符合条件的深圳纳税人无需专门办理营业税减免税手续,只要在深圳地税申报系统每月申报的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系统会自动不扣缴其营业税,纳税人可自动享受营业税减免。

此外,对需要申报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深圳地税也推出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改按月征收为按季征收政策,凡是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小微企业,即可推行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一是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二是地税部门控管的正常纳税申报状态企业纳税人;三是地税部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该举措使纳税人年申报次数下降66.7%,极大地节省纳税人的成本,提高了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实现征纳双向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