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依据

17.11.2015  10:33
原标题: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依据

  16日,深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要求,市委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好专项巡察。一是明确工作定位。“带题不定题、巡察中找题”,针对特定问题、特定对象快速巡察、形成强力震慑。二是突出巡察重点。以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主线,着力发现违反“六大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同时,把《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巡察内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机动灵活运用各种工作方式,系统筛选、深入分析、客观审视,着力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四是严格按照程序。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保持巡察工作的公信力。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本次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作为明年各区(新区)换届工作中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据悉,五个市委巡察组将从11月23日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罗湖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开展巡察。(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