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交流会顺利举行

22.12.2016  00:34

  2016年12月19日,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交流会在市妇儿大厦顺利召开。来自市、区两级婚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各区(新区)婚调委主任、副主任共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市综治办副主任李同宝同志主持。
  首先,市婚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同志通报了《全市婚调工作示范点创建方案(征求意见稿)》。接着,福田区、龙岗区婚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以区司法局为主导开展婚调工作的“福田模式”和以区妇联为主导开展婚调工作的“龙岗模式”。
  最后,市婚调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市妇联副主席蔡巧玉同志做总结讲话,并通报了2017年工作安排。2017年全市婚调重点做好以下“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宣传,推动婚调工作深入人心。通过婚调宣传“上公交、下地铁、进社区”,推动“家事纠纷,首选婚调”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加强协作,科学、灵活设置婚调室。各区(新区)妇联(妇工委)、司法局和综治办(科)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将婚调委(室)设在婚姻家庭纠纷集中显现的社区或派出所、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法院诉前联调中心等场所,方便群众申请。三是加强指导,创办婚调示范点。2016年,福田区以司法局为主导的婚调模式,龙岗区以妇联为主导婚调模式,宝安区以法院为主导的婚调模式,都取得较好的成效。2017年,在全市推广这三个区的做法,同时,制定创建婚调示范点方案,在今年“十有”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内容,提出关于创建深圳市“示范婚调室”新“十有”,扎实推进我市婚调工作。四是加强日常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各级婚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婚调委(室)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培训调研、质量考评、案件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各婚调委(室)将婚调工作职责、相关工作制度等上墙,强化专业管理和服务;购买服务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服务有质量。
  全市10个区(新区)共建立了10个婚调委、22个婚调室,均实现了“十有”:“有牌子、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数据、有制度、有亮点、有总结、有考核”,并取得“两双”婚调委和婚调室双覆盖、婚调委和婚调室功能双发挥的突出成效。市、区共有专职婚调员28人、兼职婚调员176人。2016年,全市共办理婚调个案96宗,据市公安部门统计:2016年深圳市婚姻家庭领域“民转刑”案件比去年降低30%。(深圳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