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03.04.2015  17:08

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

取得积极进展

 

深圳市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效果。

一、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的要求,明确了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 去年来深圳市将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列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第一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加强各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整合机构队伍,落实新增编制。严格各项管理,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并要求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各新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配备。

二、切实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深圳市编委研究决定对各新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行调整,设立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在严管严控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坚持为每个新区增加了10名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新区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经过积极筹备,目前各新区安监局己经全部成立,人员编制均已到位。其中,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14年12月成立,内设3个科室,编制21人;坪山新区安监局于2014 年11月成立,内设4个科室,编制14人;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14 年12月成立,内设5个科室,编制18人;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15 年2月成立,内设4个科室,编制18人。

三、监管体制改革初见成效。一是 整合了资源。各新区重新整合应急和安监力量,单独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进一步优化了部门职能,有效整合了行政资源,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更专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更权威。 二是 解决了矛盾。各新区的安全监管职能原来由经济服务局下设的安监科履行。而经济服务局的核心职责是为辖区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安全监管局则主要是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两项职能之间存在矛盾。此次机构调整有效解决了服务和监管之间的矛盾,为两个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是 加强了监管。安全监管专门机构的成立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工更细致、科学,如原新区经济服务局仅设安监科,统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设机构均增设了执法监察科(安全监督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应急管理科,有的还设置了法制科,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完善监管体系。 四是 夯实了基础。此次新区安监机构的调整改革中,为各新区增加了10名编制专门用于安全生产,设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真正做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有限的人员编制尽可能放在基层一线,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量,夯实了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