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长质量奖选拔重创新

20.11.2015  17:42

  自2004年深圳在全国首设市长质量奖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企业创新,促进了遍及全社会的质量实践,业已成为深圳质量的一面旗帜和企业质量进步的“助推器”。

     2015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制度与标准实现重大创新调整, 一是 扩大评奖范围,覆盖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和政府服务等领域; 二是 创新评定标准,凸显了简化、优化、本土化特色,更有利于选拔各行业优秀单位; 三是 简化申报程序,体现了宽进严出、简化程序和优化指标,更有利于申报和评选出优秀企业。其中,今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新版评定标准将从六个评价类目入手,分别为远见卓识的领导(80分)、面向未来的战略规划(85分)、聚焦客户(85分)、以人为本(75分)、持续创新(90分)、高质量的运营(85分),满分为500分,特别突出了“创新”和“高质量运行”要求,体现了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的城市发展战略,关注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品牌信誉、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企业成效,更适应深圳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深圳创新型城市特质。

  今年以来,市长质量奖累计受理57家单位网上申报,其中49家单位进入评审,覆盖30个细分行业,覆盖先进制造、金融保险、交通物流、工程建设、商贸旅游,以及医疗、教育、文化事业、社会组织等各领域,体现了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全范围、广覆盖。

(深圳市市场和质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