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平台 “引进监督”

13.10.2015  08:05
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加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监督,近日,深圳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平台。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晓晓 通讯员/汪林丰)“谢谢检察院的精心安排,过去对检察院的工作不太了解,这次视察给我们上了一课,也为更好地履职创造了条件。给咱们检察团队点赞!”一位深圳市人大代表视察驻所检察工作之后,作了上述留言,并引发了众多人大代表的共鸣。

  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加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监督,近日,深圳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平台,组织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分批视察该院驻所检察工作。10月9日下午,第一批即有37名人大代表,来到深圳市第二看守所视察指导驻所检察工作,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志峰等人陪同视察。

  本次活动采取了参观体验和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先后参观了看守所监区、驻所检察办公室、检察监控室、检察讯问室等场所,现场体验了驻所检察的监督工作流程。

  驻所检察如何行使好监督职能?在交流座谈会上,深圳市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主任检察官任小健说,驻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负责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等实行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