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积极落实减负清单助力供给侧改革

19.07.2016  22:09
       

深圳市社保局积极落实减负清单助力供给侧改革

 

 

今年以来,深圳市社保局认真落实参保减负政策,降低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发放稳岗补贴、落实生育津贴,失业保险实施浮动费率,以“三降两补一浮动”特别“套餐”助力供给侧改革,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降: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持续落实。

按照国家及省市调整社保缴费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要求,深圳市社保局迅速响应、落实到位,先后降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待遇保持不变),降费减负措施惠及全市参保企业。其中:工伤保险全面执行降费率及浮动费率政策,同时根据本市阶段性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规定,全市参保单位基准费率均下调50%,且以此为准再执行浮动费率政策;生育保险费率按用人单位应缴费率下降50%,从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5%,即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均下降50%。目前,深圳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2%。此外,根据深人社规〔2015〕26号要求,深圳市社保局对2015年10月-11月已按原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进行统一退费,已于今年4月底前退费到账。

两补:发放稳岗补贴及落实生育津贴。

一是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稳定岗位补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维护本市就业稳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于6月30日前登陆深圳市社保局门户网站进行申报,该局通过后台信息比对,完成对申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核。据统计,失业保险基金将分别为深圳市企业支付2014年度、2015年度稳岗补贴26.1亿和24.95亿。

二是生育津贴申领同城通办。 深圳市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至今年3月已届一年,按规定部分参保人已达到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单位办理申领)的条件。为实现惠民便民双到位,社保部门推动生育津贴申领同城通办,不限辖区、网上申领、同城通办,企业和参保人不分参保地和户籍地,在社保窗口均可办理。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网上申请,操作系统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数据与津贴申请信息进行比对匹配,完成审核并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生育津贴制度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下,切实保障了企业及员工双方权益,进一步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

一浮动:失业保险实施浮动费率政策。

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实施,综合评价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辞退职工比例、失业保险费收支率和招用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数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下调其失业保险费,下调幅度不超过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40%。据统计,该市2016年符合下调条件的用人单位有35.8万家,从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按照下调后的费率缴费。

(深圳市社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