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内出共有产权房政策

06.06.2014  11:29

  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据冯俊透露,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正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这6个城市推进。而据记者了解,深圳的共有产权试点方案有望在年内出台,而广东省内另一城市珠海也正在酝酿这一政策。

  冯俊称,共有产权住房有两个直接作用,一个是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使得部分群众自己支付一部分钱解决住房问题;另一个是规范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遏制在购置型的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使得买房子没机会从中投机牟利。从长远看,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抑高房价。

  据冯俊的说法,深圳是共有产权住房的6个试点城市之一。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了解到,深圳将对居民住房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出台包括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分配、收益分成、产权转让、责任分担等在内的相关政策。

  而据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透露,这一政策有望在今年内出台,具体方案则可能会参考淮安模式和上海模式,并在供应品种上争取有所完善。例如深圳近年针对“夹心层”推出了安居型商品房,未来这部分也有可能引入共有产权房。

  深圳可能参考的淮安模式里,购房者和政府可按7∶3和5∶5两种比例出资购买,房价比周边商品房便宜5%至10%,5年内购房者可以原价回购政府产权部分;5年后8年以内回购则要在原价基础上加付同期银行利息。8年后回购按市场评估价格结算。8年后购房者如仍无力回购,需缴纳剩余产权比例的少量租金。

  在上海模式中,居民和政府按“七三开”共有住房产权。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如要上市交易,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目前新增“六四开”等比例;累计已有5.2万户签约。

  而除了深圳,广东省内另一城市珠海此前也已赴上海等地开展了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模式调研,并把《珠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模式研究》列入今年必须完成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

  珠海市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珠海将尽快制定共有产权保障房方案,该方案有望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