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年底前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不用额外缴费

12.08.2014  13:26

广深入列 全省年内实现大病医保

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不用额外缴费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实习生薛婷婷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年底前广州和深圳将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而实现全省21各地市大病保险全覆盖。

早在2009年,湛江市便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大额医疗保险,开创了居民大病保险的“湛江模式”;至去年,全省已有19个地市正式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剩下的广州市已制订具体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待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深圳也正在加紧制订方案,年底前所有地市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的制度。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用额外缴费,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筹资平均约为每人每年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