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立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14.03.2017  20:02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深圳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期盼和要求不断提升,深圳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包括:政策制度缺乏顶层设计,政策运行机制缺乏统筹协调,政策之间存在重叠交叉等。

为全面统筹、综合协调深圳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2月底,深圳建立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民政部门牵头、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综合协调机制,确保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精准化、有梯度、相衔接。

深圳市社会福利和救助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深圳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整体水平已走在全国前列。据悉,近年来,深圳逐步形成了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具有深圳特色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今年3月1日,深圳市低保标准将调至每人每月900元,低保标准处于国内大中城市领先水平。为了确保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深圳市建立了低保标准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近年来,深圳市连续四次调高低保标准,分别从510元,620元调至目前的每人每月900元。

从2011年起,深圳市建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制度,并建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的调整机制。今年1月,深圳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再次调整,最低养育标准整体提高10%,集中供养孤儿从平均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到2090元,社会分散居住孤儿从每人每月1150元提高到每月1265元。

面向全市所有老年人,深圳市政府对其中的生活不能自理、“三无”、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老人每月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2011年起,深圳市为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0-89周岁户籍老人每人每月200元,90—99周岁户籍老人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每人每月500元。连续推出5期“为户籍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项目”,利用福彩公益金支付保费,被保险人若发生意外,最高可获得10万元保险赔偿。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将重残护理津贴从每月200元提高到每月400元,低保家庭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从每月10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存在短板

深圳市民政局福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深圳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整体上仍处于“补缺型”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且缺乏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运行机制缺乏统筹协调。

目前深圳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整体格局和运行模式仍与全国基本一致,仍旨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主要服务对象是‘三无’老人、孤残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且以解决这些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为第一优先,整体上仍然属于‘补缺型’福利和救助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主管部门涉及民政、教育、卫生、住建、人力资源保障等政府部门及老龄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都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主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务,职责既有重合也有交叉。“比如说一个老年残疾人,他同时属于民政、残联、卫生等部门的救助对象,可能存在重复救助的现象。而究其原因在于深圳市缺乏全市性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议事协调机制,未能形成系统的整合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部门体系。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全面统筹、综合协调深圳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深圳依托现有的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拓展其职能和权限,建立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据悉,联席会议将负责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形势,研究审议深圳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深圳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协调解决涉及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存在问题;指导、协调和部署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推动、监督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据了解,下一步,深圳市民政局将牵头汇编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手册,并建立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为深圳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运行的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