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振业集团原董事长李永明被开除党籍

23.09.2015  10:36

  来自深圳市明镜网消息称,日前,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明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永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深圳市纪委表示,李永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永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资料显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管的国有上市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199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从事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及租赁、物业管理;具备国家一级开发资质。

  今年8月9日,深振业晚间发布《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永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称李永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5天之后,深圳市明镜网发布消息称,李永明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李永明也成为今年5月深圳市纪委换届后被查处的首名国企高管。(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