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南路等路段违停将被处以500元罚款

31.12.2014  23:53

  广东新闻网深圳12月31日电 (陈文 方明华 王珂)从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用,深圳机场南路等29条道路、路段违停将被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新修订的《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在深圳机场区域,从鹤洲高速路出口到机场航站楼沿线路段,包括机场南路、空港一道、领航二路、领航四路等进出港路段都将受到交警部门重点管控。

  深圳交警特别提醒市民,如果有车主在这些路段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交警将依法处罚并责令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将依法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