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机关执法规范不 律师代表来“号脉”

12.06.2015  12:35

  6月11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的13名律师受邀走进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为检察机关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号脉”。

  “会见难的问题一直很困扰律师界。特别是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律师要会见嫌疑人比较困难。比如我代理过一起徇私枉法案件,半年时间都见不到当事人。”深圳市人大代表、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刘辉率先发言,直指律师“会见难”的问题。

  座谈会上,律师们踊跃发言,为检察执法工作“找毛病”,不少问题在现场得到了积极回应。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思周提出:“有些职务犯罪案件,律师去了看守所,却被告知不能会见,能否提前告知我们呢?”市检察院分管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副检察长唐泰来当即表示,问题马上就改。根据相关规定,属于特别重大的贿赂案件经许可才能会见。检察机关应在办案时及时向律师说明案件性质,告知律师是否允许会见。

  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蔡华提出,阅卷时,明明有电子版卷宗却不让拷贝,只能用手机拍照。市检察长王雁林当即拍板,将积极采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努力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及时告知律师案件办理的进程信息。对于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将认真整理,归口办理。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基层院,将列为巡视工作的重点,但最关键的是要加强机制建设。

  据悉,此次座谈会是落实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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