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提醒:境外代购药品 当心把自己带进监牢

19.10.2015  13:07


深圳法院提醒:境外代购药品  当心把自己带进监牢

来源:深窗网

 

 

 

本文导语:深圳福田法院提醒:未获批准进口药品按假药论处,所以经常去香港买药品的市民们注意了,如果这些代购药物流入流入市场销售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救心丹、双飞人药水、行军散、无比滴等药品,是境外代购的热门商品。然而,代购回来的这些药物,如果流入市场销售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它们“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在国内法律中都要按假药论处。

深圳福田区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福田区内销售假药呈几何级数飙升,2015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比上涨了12.5倍。在这些案件里,很大一部分被告就是销售各种通过网购、代购渠道进货的境外假药。

案例:卖救心丹保济丸被判缓刑

2014年6月开始,被告人黄某某在其经营的“优品名店”内销售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

据指控,当年11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检查,当场抓获被告人黄某某,并在店内查获用于出售的药品“特强救心丹”1盒、“保心安油”11盒、“保济丸”5盒、“五蜈蚣标止咳丸”5盒、“青草油”9盒、“双飞人药水”8瓶、“何济公止痛退热散”11盒、“五塔标行军散”12盒、“肚痛健胃整肠丸”13盒、“无比滴”6盒、“周身痛活络油”4盒、“正红花油”4瓶、“华昌驱风油”8瓶、“黄道益活络油”12瓶、“必理痛”7盒、“喇叭牌”正露丸10盒、“蚬壳胃散”7盒。

被告人经营的日用品店内查获的上述药品均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应按假药论处。法院最终以销售假药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查获扣押的该批假药,依法予以没收销毁。

数据:销售假药案呈几何级数飙升

深圳福田区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福田区内销售假药的情况呈几何级数飙升。2013年和2014年福田法院受理该类案件55宗,同比2013年的15宗上升了266%,而2015年上半年受理该类犯罪27宗,与去年同期2宗相比上涨了12.5倍。

销售假药案爆发性增长,与如今无处不在的网购和代购不无关系。

如今物流业发达,进货也更加方便。该类犯罪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小店,包括成人用品店、港货店等,也有极少数正规药品店。这些店铺经营者通过网购、向专人购买或从境外购入等方式购买涉案药品,并在店内销售。这种情况约占该类犯罪案件的90%。

另外,性用品药和港药也是假药的重要主体。包括各种壮阳药、避孕药、肠胃药、止咳药等,还有少数假鹿茸、假虎鞭等补品。多数性用品药和港药是在境外正规药店销售的药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假药劣药,但却没有进口的批准文号。

责任:处罚较轻致案件数量增长

相关办案法官认为,之所以代购渠道售卖假药案增长,是因为类似的销售行为所受到的刑事处罚较轻,如福田区法院对该类案件的被告人的量刑一般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并处罚金。

另一方面,据不少被告人表示,部分进口药品的售价比国内药品低廉,而且疗效更为显著。对于城中村较为集中的流动人口而言,药品的效果和价格是最重要的因素。

法官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在我国法律里都要按假药论处。境外代购药品售卖,小心因此触犯刑律。

法官同时建议:社会大众对于销售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构成犯罪的认识度并不高,建议通过以案说法、法规宣传等预防犯罪的方式,加大对社会大众,特别是城中村小店经营者等犯罪高发人群的普法力度,降低他们因不懂法而误入歧途的几率。(晶报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周丹)

另外,小编提醒深圳市民注意!香港药店也有卖假药!8月13日,香港消费者协会公开点名严正谴责7间药店:

这7家药店以各种手法售卖、欺骗消费者,小编身边有好几位朋友都不小心上过当。

   

2015年2月香港政府公布的一大批黑心药房名单:

说不定某一次就去过他们家……

18间黑药店名单

景生中西药房(大埔大光里17号地下)

万得药房(中环文咸东街84号顺隆大厦C铺)

合成大药房(尖沙嘴金马伦道14号B铺)

嘉禾大药房(油麻地)

康盛大药房(深水埗)

信安大药房(佐敦)

英杰药房有限公司(旺角太子道西104A号地下)

油麻地药房有限公司(油麻地)

源泰虫草燕窝庄有限公司(尖沙咀)

正康大药房(旺角)

龙丰药房有限公司(粉岭)

龙丰药业第二分店(粉岭)

龙丰药业第五分店(大埔)

民康西药房(上水)

恒昌中西药行(大埔)

信兴西药房(上水)

健信药业(葵涌)

“无名店铺”(元朗)

6间涉售伪冒药物的药店

1.信泰中西药房(铜锣湾景隆街6号地下A铺)

2.新宁药房(北角)有限公司(北角英皇道14F号侨兴大厦地下)

3.同兴参茸行(北角糖水道10号地下C铺)。

4.健康药坊(土瓜湾下乡道47号地下)

5.健康药坊(土瓜湾下乡道12号A铺);

6.荣健中西药行(葵涌石荫路113号地下)。

那要怎么才能在香港买到放心药呢?

1、认准标有“Rx”字样的药房

   

香港“药房”和“药行”是有分别的,香港政府规定全职注册药剂师当值的“药房”才可展示白底红十字的“Rx”药房标志,获准出售所有处方及非处方药物,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大型连锁药店。

2、查询药品注册编号

一般正规香港药品,外包装上应有香港卫生署注册编号,西药外包装上是以“HK”开头的序号,中成药则是“HKP”、“HKC”或“HKNG”。

3、事先查询药店是否注册

大家在去香港前,可以登录香港消费者协会网站,查询药店是否有不良记录。也可以在香港特区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站查询,输入商铺名称或地址,查实药店是否属于已注册药房。

4、不要在游客区的非连锁店扎堆买药

大家一般过去了都在游人如织的尖沙咀、铜锣湾街头的药店买药。要知道这种游客区的租金贵到离谱,一些黑心店家便卖假药赚取更多利益。所以,最好挑一些正规的大药房,买药才安心,如:万宁屈臣氏、余仁生、位元堂等药房!

小编挖出某些香港药房惯用的骗人手段,希望大家过港买药时一定要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偷换称重计量单位

香港一般都是以一斤16两算的,消费者向店员查询海味或药材的售价时,店员表明是以“斤”作计算单位,但当店员将有关海味或药材切片或磨粉后,便改称计算单位为“两”,甚至是“钱”,更以货品已切片或磨粉为由,拒绝取消交易。

假药山寨药和真药一起卖

   

   

小编真是亲身体验,第一次买天喜丸时,店员拿出一款没见过的天喜丸,说是改版的新包装,都是同一家生产,药是一样的药!

还有正露丸?“喇叭牌”正露丸变成了“雀士牌”、和兴白花油变成了“百花油……

还有一种手法,顾客指名道姓要哪种药品时,店员往往推荐你另一种,说这种比你要的更好,香港人都是用这个多些,balabalabala…这时往往容易中招!如今,连从小用到大的双飞人都出盗版的了,小编真是无语凝噎……

“我帮你包装好,稍等”——偷梁换柱

有一次去香港买完药之后确定都是自己要的,刷卡付款后店员说帮我包装好看点。等包好拿回家拆开发现:我尼玛,狸猫换太子啊!!!但是对香港不熟,也不记得哪家药店,只能欲哭无泪认栽。

跟你套近乎趁机推销假药

当你进店铺之后,店员就过来跟你套近乎,跟你推荐各种药品啊,都是香港畅销的、每家必备的、来香港一定要买带回去的……直到你埋单……

人多势众!

有一种店员真是可恶至极!在店里极力推销你买东西,等你回家发现是假的后,再来理论……呵呵!简直图样!一圈人围着你好像要找你干架,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如果遇见以上欺骗手段,一定不要忍气吞声,大家都默不作声只会让那些黑心药店欺骗更多人!损失一点钱财没什么,万一吃坏了身体后果不堪设想啊!举报!投诉!绝壁的要!

根据香港《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及监禁5年。

消费者若怀疑有消费品不安全,可致函香港海关总部海关消费者保障科(一),或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0852)25456182举报。除此之外,还可致电香港消委会(0852)29292222,卫生署药物投诉热线(0852)25722068,香港科研制药联会(0852)25283061举报或查询。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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