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泥头车垃圾车不密闭收运至少罚2000

28.03.2016  09:09
深圳泥头车垃圾车不密闭收运至少罚2000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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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2016年生活垃圾及泥头车收运密闭化执法(第二季)今年3月正式启动。3月24日全市“统一执法日”,59支街道执法队出现在深圳全区重点交通要道及街头,拉开“绿车斗行动”序幕。当天全市共检查车辆550台次,立案处罚32宗违法违规行为,据悉,对于偷排乱倒的泥头车,最高将罚款5万元。

  “绿车斗行动”是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针对城市垃圾收运密闭化执法而推出的专项行动代号,对那些车体脏污、收运不密闭、污染路面的泥头车、垃圾车进行严格执法,强力查处,维护深圳的市容环境卫生。它的诞生将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行动的关注力与传播力。

  “绿车斗行动”垃圾收运密闭化执法第二季

  很多人对垃圾收运密闭化并不了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体整洁,采取密闭方式将城市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处理,防止沿途飞扬、泄漏和污水滴漏,不得裸露、吊挂。除了垃圾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运载余泥渣土、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扬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违反规定的,将面临2000元~5000元的罚款。

  城市垃圾收运密闭化执法从去年4月份已经开始执行,并取得了相当大的效果。据统计,去年4月~12月,全市共处罚577宗违法违规行为,罚款886200元,其中垃圾运输车车体不洁、未密闭110宗,垃圾运输车沿途飞扬、泄漏和污水滴漏150宗,垃圾运输车垃圾裸露吊挂4宗,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未密闭294宗,未履行辖区责任制处罚19宗。执法效果显著,市容环境卫生得到极大的改善。

  然而最近仍有不少市民通过电话或微信举报称在马路上看到清运车收运垃圾裸露不密闭的情况。垃圾收运不密闭会导致垃圾泄漏、飞扬,臭气扑鼻、污水遗漏等情况,清运车所到之处,居民行人尽皆受扰、怨声载道。希望此类情况能尽快得到妥善解决。市民生活无小事,对于影响市民生活的行为必须尽快制止,对于市民的举报必须严肃查处,对于违法违规的收运情况绝不姑息。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决定,从3月份起,正式启动“绿车斗行动”——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2016年生活垃圾及泥头车收运密闭化执法(第二季)。

  打击力度提升违法信息将录入征信系统

  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执法第一季效果显著,不过也存在一些漏洞,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避开了执法,躲过了处罚。而这一季,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将推出更严格、更精准、效果更好的执法行动。具体将怎样执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暂不便透露。不过就目前情况来看,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这次是痛下决心要整治垃圾收运不密闭的违法违规行为。据悉,本次行动有专属的视觉符号和传播口号,行动代号为“绿车斗行动”,口号是“密闭收运,一路无痕”。

  从已经实施的执法情况及处罚力度来看,城管部门对于垃圾收运不密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于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企业,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对于那些沿途丢弃、遗撒偷排建筑垃圾、余泥渣土的企业,最高罚款50000元。据悉,除了进行罚款之外,城管部门还会将涉事企业的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此举对受罚企业后续的项目招投标、融资等都会造成负面影响,企业终将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

  参与监管维护环境人人有责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与全体市民息息相关。只有生活在市容美好、空气清新、街道整洁的环境下,大家的心情才会更美丽,生活质量才会更高。打击垃圾收运不密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深圳城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城管部门受人力物力所限,无法随时随地进行监管。因此,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诚挚邀请全体市民参与到打击垃圾收运违法违规行为的行动中,为维护深圳的市容市貌献策献力。

  如果您遇到垃圾收运违法的行为(如垃圾清运车车体不整洁、收运裸露不密闭,沿途垃圾泄漏、飞扬;臭味扑鼻、污水滴漏等情形),请拨打12319或关注“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通过“我要爆料”平台进行举报,上传图片或发送地图定位信息,方便执法人员查处。为维护美丽深圳出一份力。

  (陈龙辉 江卡)

  案例1

  乱倒生活垃圾 罚5000元!

  3月24日下午,南头同乐片区的环卫工人在前进路距离火车桥洞100米处发现有车辆乱倒垃圾。环卫部门与执法部门立即联动起来,及时处置了该宗违法行为。经现场勘查,在该处乱倒垃圾的车辆是属于某通快递公司,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时,车厢里还留有尚未来得及清出的废弃木板等建筑垃圾。南头街道执法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在非指定场所倾倒垃圾的行为做出处罚,责令其进行清理,并处5000元罚款。

  (陈龙辉 宋素茹)

  案例2

  偷倒建筑垃圾 将追查到底

  日前,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国宾在做客深圳电台先锋898民心桥节目时,有市民反映称,南坪快速路(二期)原南头检查站段的停工路段上,有人偷倒建筑垃圾,烧烤,飙车。南山区城管部门立即组织执法、环卫、街道等部门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治。共排查出三处地段有偷倒建筑垃圾现象。

  环卫部门组织力量加班加点进行清理,共清理110车1100吨的偷倒建筑材料及废弃物。据悉,相关部门将通过调看沿线监控追查偷倒垃圾者。目前,市政部门将沿线道路进行围挡封闭,暂时停止道路的行驶功能。执法部门加强沿线的执法巡查并着手设置临时监控设施,加强对该处偷倒渣土盲点的监管。(陈龙辉 江卡)

  处罚细则

  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整洁,采取密闭方式将城市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处理,防止沿途飞扬、泄漏和污水滴漏,不得裸露、吊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余泥渣土: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运载余泥渣土、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扬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防止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未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的,由主管部门强制安装密封式加盖装置,并处5000元罚款;污染道路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清理,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200元罚款;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按每车次处1000元罚款。

  建筑垃圾:单位或者个人在非指定的场地倾倒、抛撒、堆放或者填埋建筑废弃物的,责令其限期清理,属第一次违法的,按每立方米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属第二次及以上违法的,按每立方米7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