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30万人租住在违建中 违法建筑占全市建筑面积43%

18.01.2016  09:59

  南都讯  记者夏文格  两栋楼之间相隔不到1.5米,中间扯着绳子晾着衣服,和纠缠的电线“盘根错节”……这样的场景,在深圳各片区的城中村相当 常见。这些密密麻麻的出租屋通常没有消防通道,缺乏基本消防设施,却挤住着相当多人口,作为“违法建筑”的安全隐患可见一斑。据统计,深圳全市目前的违法 建筑,占全市总建筑面积的43%;全市大约有730万人口,都租住在违法建筑中。

   违建:居住类占40%

  深圳 市规划国土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市违法建筑有37.3万栋,总面积达4  .28亿平方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说,这 4亿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中,有些是用地不违法但房屋违法的,也有用地违法的,都被归为违法建筑。这一数据,占了全市建筑总量的43%。惊人的比例,其实已 经比之前有所下降。据统计,在2009年时,这一比例甚至达到49%。

  违法建筑多、外来人口多、生活成本高的深圳,使得很多人租住在违法建筑中。深圳市查违办综合处副处长饶杰说,这些违法建筑,工业类和居住类居多,其中工业类占42%,居住类占40%。根据普查数据,深圳全市租住在违法建筑中的人口,大约有730万人。

  30 多年来,深圳一直高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口急剧膨胀,加之土地管理和利用制度不尽完善,为了争夺利益,城市出现一些自发、无序的开发建设。饶杰 说,高速城市化条件下,土地增值收益的飙升,使得各方对土地的争夺日益激烈。在利益的驱动下,违法抢建一直存在。

   宝安违建过亿平方米

  根 据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的统计,深圳现有的4.28亿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中,87%分布在原特区外。其中,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面积最多的,是达到“过亿”量级的 宝安区,总面积达到11816  .04万平方米;其次是有9538  .06万平方米的龙华;排名第三的是有6344  .75万平方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龙 岗。

  这些违建,有的是在城中村,密密麻麻,导致整个片区在短期内甚至无法改造。房东只顾着收房租,却对各种公共安全配套设施无能为 力;也有的在小区里,甚至有的幼儿园就办在违法建筑里;还有的则在高尔夫球场内。宝安作为违建面积第一大区,如今已对违建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

   去年下半年违建基本0增量

  违 建是深圳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严重侵占公共资源,妨碍规划实施,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1999年至2009年,深圳市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来 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遗留问题。经过努力,深圳全市违建总面积占全市建筑总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9%下降至2013年的43%。近5年来,全 市新增违法建筑年均下降12%。

  2015年第六届党代会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史上最严”的“查违考核1+2文件”,也 希望能撬动违建的根基。深圳各区(新区)因“月均新增违法建筑面积”这一指标不达标导致考核不合格的,党政主要领导停职检查,分管领导责令辞职,履职不到 位的规划土地监察部门领导免职,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铁腕整治终于带来实效,2015年下半年,深圳违法建筑基本实现了0增量。在1月11日的中共深圳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兴瑞指出,年内全市违法建设不仅不能增长,而且必须负增长。

  这些违法建筑,工业类和居住类居多,其中工业类占42%,居住类占40%。根据普查数据,深圳全市租住在违法建筑中的人口,大约有730万人。

  ———深圳市查违办综合处副处长饶杰

   链接

   深圳查违相关法规

  ●1999年3月5日深圳市人大出台《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深圳查违正式拉开序幕

  ●2001年深圳市人大又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2009年深圳市人大颁布实施《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

  ●2009年深圳市人大出台《关于农村城市化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2009年6月2日前产生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一揽子处理。

  ●2014年3月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明确了各联动部门的职责,即向违法建筑工程供水、供电或者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单位或个人,在接到查违部门的通知后未按要求配合执法的,每处场所将被处以五万元罚款。

  ●2015 年10月9日下午深圳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决定》、《深圳市关于全面疏导从源头遏制违法建设的若干 措施》、《深圳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等“1+2”文件,对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最严格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