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博:深圳中院获评“年度法治人物”

18.12.2015  21:37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王东兴)12月11日,由《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影响中国2015年度人物”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官职业化改革,为推动司法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获“年度法治人物”称号,是唯一一个获得该奖项的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锡锌为深圳中院颁奖并宣布颁奖词:这所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法官职业化改革。这场改革事关法官职业尊严,更事关中国司法改革的进退得失。改革之要,在于剥除法官身上的行政化弊端,让合议庭成为真正拥有审判权力的实体,还他们作为法律最后一道防线应有的权力和尊严。对于设计和推动这场改革的该院领导层,这也是一场针对手中行政权力的自我革命。

  自2009年《中国新闻周刊》评选“十年影响力人物”起,今年已是第七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