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互联网+”行动方案》将出台

27.07.2015  16:11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石义胜)如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支撑引领作用?记者近日获悉,市科创委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努力破除制度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科技投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下一步,还将从六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打好科技政策“组合拳”支持创新创业

  针对我市科技体制的突出问题和迫切需求,市科创委围绕“改革科技投入方式、建立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和建立科技人员激励机制”等方面实施了改革。

  其中,在改革科技投入方式上,市科创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放大政府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资本市场要素资源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逐渐形成无偿与有偿并行、事前与事后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全力打造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创新型企业的科技政策“组合拳”,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建立新型科研组织模式上,该委支持科研机构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技术标准和产业技术路线图制定等。在建立科技人员激励机制上,建立了科技人员激励机制,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

  市科创委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委将从六个方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具体包括:完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抓紧出台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完成实施意见初稿;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顶层设计,全面落实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完成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示范区条例修订完善工作,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指导和推进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重点实施股权投资,出台并实施《深圳市科技创新券项目实施办法》,支持企业和创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促进企业和创客发展;落实好刚刚出台的《支持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和《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深圳“互联网+”行动方案》,形成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的结合,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市、区统一开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实行创新调查和创新报告制度;结合我市创新发展实际,规划建设科学仪器、智能制造、转化医学等领域的重大创新载体,并按功能定位,探索整合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创新载体,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