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商事主体突破200万户

30.11.2015  16:10

  编者的话

  领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深圳经济特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大潮上,勇立潮头,先行先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一大批可复制推广的深圳经验。我们从中撷取部分案例予以报道,敬请垂注。

  ■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2013年3月11日,商事主体总量突破100万户大关;2014年12月31日,深圳商事主体总量跃居全国第一;2015年8月25日突破200万户;2015年8月,改革第30个月,新增了100万户商事主体,相当于改革前所有累计实有主体户数;2015年9月30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已突破一千亿美元 ……

  这是2013年3月1日启动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巨变。

  商事登记改革后,改证照捆绑为证照分离,实行先照后证,“谁审批,谁监管”权责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改传统年度检验制度为年报备案制度;改传统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监管方式为信用监管模式,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改传统窗口受理方式为全流程电子注册。

  办理执照变得简单,门槛降低了,材料简化了,审批整合了,申请电子化了,这些都促成了深圳的商事主体总量迅速攀升,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比重持续加大,在新登记企业中占据九成。

  改革还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从原来需要跑五个部门花一至两个月时间,改为现在的网上一次申请三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毕,政府部门的窗口得到整合,部门间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共享水平迈进了一大步,政府的审批职能更多地向服务职能转变。

  目前,后续的许可审批和监管制度改革仍然大有可为,今后更注重信用监管、联动监管。现在,全市建立了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深圳的信用体系完全有条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来。

  【专家点评】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元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目共睹。要使改革推进得更好,政府监管方式的改变迫在眉睫,由以行政处罚为主的传统监管方式向信用监管方式转变将是实现政府科学管理、社会诚信自律的必由之路。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的步伐要加快,后续监管才能进一步推进。

  【市民感言】

  中智仿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毛洪影:商事登记制度改革12天后,我们公司诞生成为深圳第一百万户商事主体。公司生产的驾驶培训的汽车模拟机,让学员无需上路就能在室内学车,产品供不应求。如果没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司迟迟拿不到执照,业务肯定不会发展得这么快,甚至有可能错失商机。深圳作为创新型城市,又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护航,我坚信今后的业务会发展得更快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