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胜
伴随着城市开发建设,我市的地面硬化占比不断提高,水文条件改变很大,对城市的水安全和水环境两方面建设都提出了严峻挑战。记者从深圳市治水提质指挥部了解到,“海绵城市,立体治水”将成为我市下一阶段治水的重要策略之一。我市将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施工、维护、运营的相关标准,有序开展“海绵城区”建设,争取早日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我市地面硬化占比不断提高
“我来深圳那一年,福田区很多地方比如香蜜湖这一带还都是菜地、鱼塘呢。今天这些地方都已经是市中心了。”上世纪80年代就来深圳打拼、如今已经儿孙满堂、颐养天年的皇岗村老居民梁先生对记者说。
30多年弹指一挥间,深圳已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昔日的农田、菜地、鱼塘、平房,被宽阔平整的马路和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取代。
城市化的副产品之一,就是水文条件改变大。记者从深圳市水务局了解到,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我市的地面硬化占比不断提高,与1980年相比,2013年城市综合径流系数增加24%,地表径流量增加约40%,汇流时间缩短,峰值流量增大。雨洪调蓄空间萎缩,与1980年相比,水面率从13%下降到2013年4.61%,减少65%,远低于规范要求的城市适宜水面率下限值8%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文)要求的10%。
城市的发展建设、水文条件的改变,实际上也是对自然条件的一种破坏。这将直接导致城市自然蓄洪能力减弱、增加内涝风险,也由于水面减少间接影响着河流径流量和污染治理,对城市的水安全和水环境两方面建设都提出了严峻挑战。
“海绵城市”下雨时蓄水需要时释放
为了应对城市发展带来的水文条件改变、内涝和污染加剧等问题,《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提出了“海绵城市,立体治水”的对策。
深圳市治水提质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王立新介绍,“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比喻,也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国际上,美国称之为“低影响开发”,澳大利亚称之为“水敏感城市”,英国称之为“可持续排水系统”。它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
为了建设“海绵城市”,深圳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等地上、地下空间,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大型排水设施,打造“渗、滞、蓄、净、用、排”有机结合的水系统,缓解城市内涝;通过水系连通,保留和扩大景观水面,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我们的近邻香港,自然条件与深圳别无二致,也同样面临人口密集、城市发达的现实,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树立很好的榜样。”王立新介绍,十年间港府投资逾200亿元,改善现有排水系统、建设地下蓄洪池、雨水排放隧道、泵站;已建旺角大坑东、港岛上环雨水蓄洪池,解决了旺角、上环等地水浸黑点。深圳也将结合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地下雨水调蓄池等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市政杂用;结合公园建设、河道整治,建设景观湖体等滞洪设施;并开展城市雨洪调蓄、水系连通及地下大型排水通道等研究。
部分基础设施将强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根据我市“柔水”行动安排,我市首先将编制出台《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战略规划》,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并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施工、维护、运营的相关标准,尽快颁布《深圳市低影响开发技术基础规范》。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公园、大型公共建筑、易涝区治理、河流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等项目中,将强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重点开发区域、城市中心区及更新改造区,结合片区规划,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及实施方案,以建筑、小区、道路、绿地、公园与广场等为载体,有序开展“海绵城区”建设。具体来说,地块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透水率不宜小于总地块面积的10%;鼓励在地块内设置集中的低势绿地或雨水花园作为透水区;居住地块绿化覆盖率宜大于40%,非居住地块绿化覆盖率宜大于30%。
同时,深圳将加强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最大限度保护现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减少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的影响。我市还将在全市推广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的良好经验,争取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