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水缸”饱受违建威胁

27.06.2014  20:11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周元春 唐珊珊)深圳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如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实施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市饮用水源饱受农家乐等违法建筑以及渣土受纳场等市政工程威胁,亟待加强执法并制定系列政策。

  农家乐渣土受纳场威胁饮用水源安全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发现法规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较为普遍的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农场、违建等生活垃圾污染水源,如一些水源保护区周边就发现十几处农场(餐厅)、违建,面积从几百平方米至几千平方米不等。

  规划建设3个余泥渣土受纳场位于水源保护区

  当前,城市建设和水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受土地开发和项目建设挤压的现象时有发生,如道路桥梁、余泥渣土受纳场等项目选址于一级或二级水源保护区内,造成既成事实,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目前,全市规划建设12个余泥渣土受纳场,其中就有3个位于水源保护区。

  建议研究制定相关生态补偿政策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提出了多条建议。如针对水源保护区违建等问题,建议执法部门加强执法,联动执法,增强执法主动性,不能无动于衷,不能缩手缩脚。针对当前不少水源保护区居民为保护水源承受了损失的现状,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相关生态补偿政策,同时对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绿色产业政策进行探索,对无污染且能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产业应当有序推进。

  近3年我市花12.2亿专项补助生态保护

  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审议意见和建议的报告》称,2007年,我市在大鹏半岛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试点工作,随后总结制定了生态发展转移支付政策, 每年给予各区适当财政补助。近3年来,市级财政共安排12.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各区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

  《报告》称,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这一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选取有代表性的重点污染源进行刷卡排污总量试点;在去年329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础上,修订并重新发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名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