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简化企业诞生和退出程序

02.07.2015  20:11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昨天,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同时,还推出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举措。这使商事主体得以高效便捷地进入市场运营,企业诞生和退出都变得更简单、更容易。副市长陈彪、市政协副主席徐友军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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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执照增添二维码

  昨天的改革举措推出后,深圳市道生壹创客空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代晋,领取了全国首张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他说:“5个证合为一体,还能一次性、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真的很方便。

  记者留意到,新版营业执照上除记载商事主体登记的基本信息外,还增加了二维码标识。二维码图案中心印制了商事登记机关的标志及“深圳信用”四字。陈彪表示,改革顺应移动互联网的趋势,将“一照一码”中的代码与执照二维码技术有机结合。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建立并关联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相关信用信息,与公民身份证一起实现“两码管两人”(自然人和法人)。社会公众扫描二维码,也可查询商事主体的详细信息,从而实现信用监督的信息化和便利化。随着失信惩戒等机制逐渐健全完善,可真正意义上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实现信用体系、信用监管、社会共治的高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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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取名自己说了算

  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两年有余,重点解决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场地准入条件过严、监管职责不明晰等问题,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一些问题也陆续显现,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改革前,企业名称登记规则不明晰,审批时限过长。投资者希望申请个性化的企业名称与登记机关在核准登记制度下要求使用规范的企业名称存在矛盾等。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市市场监管委大胆探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徐友军表示,改革后,企业名称能否使用将不再由政府说了算,而是由企业说了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放权、企业自选、自我约束、各负其责。

  据企业注册局局长钟文介绍,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是指投资人在深投资创办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立或变更登记时,登录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通过全流程业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无需预先提交核准。

  改革后,名称登记程序简化。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企业,仍保留名称预先申报制度外,其余企业名称由申请人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无须预先申报。企业要确保拟申报的名称不违反禁止性规定,或能够符合限制性规定的条件。

  对经商事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的商事主体名称,或依据第三方名称评审机构裁决、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予纠正的商事主体名称,商事登记机关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商事登记机关有权将该商事主体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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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退出网上可办

  “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着力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构建一个便捷高效的退出渠道。”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袁作新介绍。

  企业简易注销是指除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外,原则上在深圳登记设立的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上即可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对于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现在放宽其注销登记的材料、程序等条件,例如企业无须在报纸上公告和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免提交清算报告等。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应恪守诚信守信原则,商事登记机关对企业的承诺不作实质性审查。

  改革后,企业被简易注销后仍存在债权债务或其它纠纷的,利害关系人可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注销登记,恢复企业主体资格。商事登记机关将依法对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