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大西丽校区工程惊现偷工减料

19.03.2016  01:01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重大民生工程——深圳大学西丽校区(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偷工减料行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质量事故,施工方深圳市冠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受到严厉处罚。该公司对处罚提出异议,昨天下午,市住建局就此案举行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市住建局接到报告,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一期)建设工程I标段,A5生命科学院实验楼、A6医学院图书馆综合楼的桩基工程存在大量不合格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该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并组织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方面的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涉案工程质量存在桩基持力层未达到设计要求、桩底沉渣厚度严重超标、实际桩长与施工记录不符等三大问题。如上述工程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并继续施工,桩基不能承受上部结构荷载,将造成上部结构不均匀沉降、开裂、甚至垮塌,引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经专家认定,A6栋需要全面补桩,补桩和检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33万元,已经构成一般质量事故。

  市住建局根据施工合同、调查笔录、专家技术分析报告、桩基检测报告等证据材料,认定深圳市冠磊基础有限公司作为该桩基工程分包单位,未依法履行合同及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没有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和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编制虚假施工记录虚报桩长,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桩基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造成质量事故,情节严重,拟根据有关法规罚款31.04万元,并暂扣资质证书三个月。该公司项目负责人魏某某对质量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并已经涉嫌犯罪,市住建局已经将有关线索及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听证会由市住建局三名听证员组成听证组主持召开,案件调查人员、听证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席了听证会。听证组听取了案件调查人员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的陈述,也听取了当事人的质证和申辩意见,双方还进行了辩论。冠磊公司代表在陈述中为自己申辩说:该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包单位,只是内部作业单位;因及时整改,没有造成法律意义的直接损失,不构成一般质量事故,只构成质量隐患;质量隐患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总包、监理等单位,不是该公司。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组表示将根据听证情况尽快提交听证报告,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记者获悉,此案发生后,市住建局迅速责令相关方面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经检测,补救工程质量达标。目前该工程已经封顶。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大学西丽校区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出现这样的质量事故,在近年来的工程建设领域是十分罕见的,若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后果不堪设想,尤其是发生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两年治理暨五年提升行动期间,情节严重。

  该负责人说,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惩处。据了解,该局还将对涉案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