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简政放权让企业成投资主角

19.11.2014  15:01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晓晴 通讯员 王海金

  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方面,深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亮眼的数字也印证了深圳在此方面的领先,自2013年起,社会投资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重超过了八成。尽管如此,深圳依然在社会投资体制改革上勇于创新,以极大勇气和智慧理顺投资管理体制中对社会资本的制约因素,破除“玻璃门”、“弹簧门”这些隐形问题,进一步释放社会投资活力。

  日前,由市发改委牵头修订、起草完成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新的社会投资管理办法以核准备案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全市9成社会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减少、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同时,简化投资审批流程,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全程在线运行管理,限时办结,让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之路更为平顺。

  持续改革为社会资本提供空间

  在如何撬动社会资本上,深圳持续发力。2009年,深圳出台《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试行办法》和《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等3个与社会投资管理相关的文件,将社会投资原有的前期计划、新开工计划、续建计划、投资许可证等4个审批环节合并为1个环节,审批时限压缩为核准项目10个工作日、备案项目7个工作日。从执行效果来看,社会投资门槛进一步降低,社会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活力得到一定释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作用。近两年来,新一届政府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深圳在投资体制上频频出手,紧跟国家、广东改革步伐,率先开展了社会投资核准备案制度改革。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投资准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构建公开公平、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服务高效的社会投资管理新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简政放权成改革核心内容

  综观此次密集出台的四个文件,一大主题即是缩小审批范围。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改革就是要进一步精简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审批事项和审查环节,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大幅减少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直接干预。

  从核准到备案的跨越,深圳改革的步子迈得很大但非常踏实,全市9成社会投资项目因此无需审批,办理时限也降至5个工作日。尤为重要的是,深圳率先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将我市权限范围的内资鼓励类、允许类核准项目改为备案管理,这是对国家现行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同时,对外资项目进行并轨管理,对我市权限范围的外资鼓励类(12大类99项)、允许类项目取消核准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这也是对国家现行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

  下放审批权限也是深圳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强化规划体系的指引约束作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各类规划作为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将深圳审批权限内的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权限按属地原则下放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加强就近服务与监管。

  在工作方法上,深圳亦有创新。据悉,为保证此次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深圳同步建设了市、区统一的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办理流程,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推动实体行政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理系统迁移。此外,深圳对具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公正配置公共资源。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在4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改革创新投资管理,减少、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深圳此次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的改革思路、基本原则与国务院提出的要求、确定的有关改革举措和改革方向高度吻合。

  社会投资有望被极大激活

  分析认为,通过此轮改革,企业自主决策权进一步扩大。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将形成我市以备案管理为主、核准管理为辅的社会投资管理新体制,在深圳投资项目管理权限范围内,除外商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外商投资的部分限制类项目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的项目外,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预计核准项目数量减少90%以上,最大限度压缩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决策权,激发市场活力。

  修订后的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推行“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核准备案时限。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核准备案实行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项目单位通过互联网实行网上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备案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缩短28%。核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缩短20%,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更为乐观的分析指出,通过竞争性配置引进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能源、市政、社会事业等公共资源利用项目,打破这些领域以政府投资为主或垄断经营或审批部门审定投资人的传统模式,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激发社会投资人的经营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减轻政府财政资金压力,放大政府投资效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