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种设备立法两年来成效显现

31.05.2016  21:48

  深圳是特种设备使用大市,电梯存量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面临诸多挑战。《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成效明显。条例确立的“使用单位责任首负”、“违法即罚”、安全技术委员会、电梯安全评估等制度推动深圳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上了新台阶。

  条例实施以来,一方面执法力度明显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实施前的10倍;另一方面各项技术指标明显向好,特种设备定检率维持在99.6%以上,电梯更是稳定在99.8%以上高位运行,电梯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发现率保持在10%以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可控,2015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特别是充分利用条例设定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制度,通过该委员会强制推行电梯载荷试验的做法取得良好成效,得到来深调研的国家质检总局陈钢副局长的肯定和赞扬。

  深圳市人大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为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改进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今年专门组织开展条例执行情况执法检查。2016年5月12日,在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深圳市局、检验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各责任主体向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人大代表汇报了履行安全保障责任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实施和改进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人大代表对条例落实情况表示满意。针对电梯更新改造维护资金归集困难等安全监管迫切需要破解的难点和痛点,深圳局将继续攻坚克难,把条例充分贯彻好、落实好,把市人大各项建议和意见充分吸收好、谋划好,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蔡贤克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