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珠海佛山等10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获评优秀

14.07.2015  10:38

12日,深圳南山区一广场蓝天白云,吸引市民前来休闲。朱洪波摄

笔者13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公布了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汕尾、中山、江门、湛江、茂名、顺德10市(区)评为优秀档次,广州、汕头、韶关、河源、梅州、东莞、阳江、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2市评为合格档次。

根据去年11月省政府公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年度考核采用评分法,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终期考核则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即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视为考核合格,反之即为考核不合格。

深圳成首个全面达标特大城市

2014年是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全年均按空气“新国标”实施监测的第一年。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平均为85%,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最大8小时均值(O3-8h)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在备受关注的细颗粒物(PM2.5)方面,PM2.5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深圳、珠海、惠州、汕尾、湛江和云浮6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地区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0.6%,超额完成1.5%的年度目标。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年度排名中,深圳、珠海、惠州、中山4市属于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前10名,其中深圳、珠海、惠州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指标全部达标,深圳还成为全国第一个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的特大城市。

全省完成4030项大气整治项目

2014年,全省共淘汰落后炼钢能力250万吨、淘汰铜冶炼1.5万吨、水泥443万吨、造纸21万吨、制革60万标张、印染17504万米、铅蓄电池59万千伏安时,全面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省完成4030项大气整治工程项目,淘汰燃煤锅炉1540台,广州、佛山、惠州市率先开展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广石化、中海壳牌、中海油惠州炼化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试点工作并通过验收。

在交通减排方面,全省去年共淘汰黄标车68.4万辆,超额完成国家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全面提升车用油品质量,2014年1月1日起全省供应符合国IV排放标准车用柴油,10月1日起全省供应符合国V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比国家标准要求提前39个月。

严禁落后产能向欠发达地转移

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环保厅介绍,2015年全省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几项工作:

大力提升环保调控水平,加强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强化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禁落后产能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对各地环境敏感地区和城市建成区内已建的钢铁、石化等重污染企业实行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构建循环工业体系。同时继续努力抓好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淘汰黄标车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