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带小三秀恩爱 遭前妻举报重婚获刑
为依法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根据最高检的统一部署,2014年4月,深圳检察机关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同时,检察机关还向社会公布了相关举报电话和网址。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据目前的进展通报情况,仅其中的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清理一项,检察机关已对19人建议收监。其中深圳市中医院原院长侯庆中等已被法院撤销监外执行决定。
排查了28名监外执行的罪犯
检察官告诉记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罪犯(简称“三类罪犯”),即传统意义上有钱有权的罪犯。此次专项活动对深圳市“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共核查深圳市现有“三类罪犯”减刑人员64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38人、假释人员27人。
专项活动调取上述人员档案材料,逐人逐案审查“三类罪犯”历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卷,逐人登记并建立档案。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的38人。
根据法律规定,获准在监外执行,通常为两种人,一个是有严重疾病,一个是哺乳期妇女,在监狱外生活的时间亦被计入刑期。以生病为例,法院再判决时可根据病例直接决定对罪犯予以监外执行,罪犯在监狱内也可以通过检查得到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
但法律同时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发生变化,如疾病治好,应重新收监。实际运作中,却猫腻重重,出现了不少有钱有权的罪犯判刑后,伪造病例买通监管人员以治病为由保外就医,继续在监狱外逍遥。也有监管不严格,疾病治好,仍迟迟未遭收监。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开展专项活动以来,部分罪犯如原深圳市副市长王炬、原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等陆续被收监执行,有的已到期解矫,还有个别已死亡等,最终需负责审查核实的共有28人。
核查每一人的身体状况
为了搞清楚这28人的身体真实状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了体检定点医院。医疗单位组成了专门的体检小组,严格体检程序,对体检对象进行逐个检查、逐个诊断,对疑难病例则进行多次复核以确保无误。市检察院与医院纪检部门联系,共同对体检进行全程监督。
最终经过逐案审查、逐人登记、逐一体检,市检察院已决定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的19人提出收监建议。其中,在2012年医疗反腐中落马的市中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侯庆中(因犯受贿罪,2012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后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龙岗区南湾学校原校长李化春(因犯受贿罪,2013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深圳市口岸服务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孔朝(因犯受贿罪,2012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等3人已被法院撤销监外执行决定。
该名负责人还表示,“专项检察活动不是终点,市民发现有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欢迎继续向我市检察机关举报。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群众举报线索,同时还会对其背后是否存在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调查。”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同步监督,2014年共审查拟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罪犯2498人,提出“不同意”审查意见234人,同时强化财产刑执行同步监督,依法对95名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采写:南都记者 李亚坤 通讯员 汪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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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小三秀恩爱遭前妻举报
五十多岁的王某,多年前来深创业,在事业逐渐做大的同时,王某认识了年轻女子吴某,并与结发妻子胡女士渐行渐远。王某与吴某同居后,又到香港生下了孩子,并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胡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后,作为自诉案件愤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犯重婚罪,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是不久,法院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据胡女士反映,其也选择与王某离了婚,并以为从此清静了。然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王某,还有意与吴某在她面前秀幸福,吴某更是多次故意用言语刺激胡女士,“我老公身体没问题啊,你又能怎么样?”终于有一天,胡某迈进了市检察院的大门,向检察机关痛哭举报。
检察官告诉记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罪犯(简称“三类罪犯”),“王某的罪名是重婚罪,严格说不属于此次专项活动的重点对象,但这属于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情况,因此也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随即展开了相关调查。”
检察官还带王某进行了体检,并组织了专家组对其体检结果进行了分析研判,最终认定王某所患高血压短期内不至于危及生命,根据现行的标准,应当收监执行。于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了对王某收监的建议。原本以为躲过牢狱之灾的王某,这次是真的“进去”了。近日,其妻子胡某,还专程向市检察院送来了“执法为民、公正廉明”的锦旗。
链接
已被撤销监外执行决定的部分罪犯
●深圳市中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侯庆中
(因犯受贿罪,20 12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后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
●龙岗区南湾学校原校长李化春
(因犯受贿罪,2013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
●深圳市口岸服务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孔朝
(因犯受贿罪,2012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