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组织将有望获各项奖励

03.02.2015  21:05

  社会组织将分成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八类社会组织,有望获得5万元初创期奖励,及10万-100万不等的项目奖励。市民政局近日透露,《深圳市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实施方案》等配套办法近期将正式报送市政府审定。
  市民政局介绍,相关方案将对工商经济类、科技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八类社会组织,分别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等多种方式予以扶持。其中:政府奖励包括初创期、项目奖励和配套奖励。初创期奖励主要对登记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初创期社会组织一次性奖励5万元;项目奖励则根据项目的创新型、公益性、规范性、效益性等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分别给予10万-100万不等的奖励;配套奖励则是对于深圳社会组织获得国家、省级奖励项目的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