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登记出新招 “五证”同步办理

21.08.2015  20:14
       

 

在李克强总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一股创业浪潮在深圳悄然兴起。如何为创业者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政府服务、如何鼓励大众创业是深圳“简政放权”、深化政府服务改革的重要议题。2015年6月1日起,深圳正式将企业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平台,实现了社保登记证和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五证”的一次性、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一、新模式的基本情况

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社保参保人数增长放缓成为了“新常态”,社保扩面工作压力增大,如何提高参保率,既能够方便企业进行社保登记提高社保登记效率,又能够有效监督和发现未参保企业成为摆在社保机构面前的一大难题。为此,深圳市社保局创新思维,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共同研究部署,推进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平台,实现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证照同发、档案共享”的社保登记新模式。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持续地激发了市场的活力,焕发了全民创业的激情,最大化地释放了制度红利。到6月15日,短短半个月时间,全市社保新登记企业共5962家,同比增长60%,环比增长30%。深圳社保登记改革为社会保险征缴和扩面提供了坚实基础,标志着社保登记证制度改革实现新的飞跃。

二、新模式的特点

“五证”同步实施后,由商事登记部门一家审批,视同五部门同时审批,既无需材料流转,也无需信息反馈;还实行证照同步发放,“五证”统一在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放,档案共享,档案原件在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保存,档案影像五部门共享。深圳社保登记新模式具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社保登记一步到位,减轻了企业负担。社保信息系统与商事登记系统对接,申报者在商事登记机关网上填写包含社保相关信息的联合申请表,由商事登记机关统一网上受理。商事登记部门审批通过,即视同社会保险登记同时审批,实现了“一次审核,同步发放”,减少了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的繁琐与往返多个部门间办证的奔波。

(二)信息审核一次完成,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申报者在商事登记机关只需“一表申请”,即可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审核结果互认、档案一处保存、多部门共查验,既避免了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在受理审批、档案整理保存等方面的重复工作,节约了政府办事成本,又提升了电子社保的工作质量。

(三)督促企业履行社保责任,有力地保障员工社保权益。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平台,将有效督促企业履行社保登记的义务,增强企业为员工参保的自主性,保障企业员工的社保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企业数据更新及时,利于全面动态掌握社保登记情况。社保登记纳入商事主体登记流程,加大了社会保险普法宣传力度,同时便于社保经办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社保登记情况,以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执法检查,让社保民生福祉惠及广大务工者。

(五)自动识别商事主体工伤保险参保行业类别,提高参保数据的准确性与便捷性。申报者在商事登记平台完成社保登记后,社保信息系统即可根据商事登记主体的行业类别,自动在系统匹配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的行业档次与缴费比率,提高了申报数据的真实性。

三、新模式的改革意义

(一)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是社保机构响应“减政放权”号召,进行审批流程再改造、服务水平再升级的体现。通过部门业务审批流程的深度融合、信息化手段的利用,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避免了企业往返各部门办理证照之苦,也避免了审批部门在受理审批、档案保存等方面的重复劳动。

        (二)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在给企业办理商事登记的同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有助于督促企业履行社保登记义务,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是“互联网+”理念引领社保经办“跨界思维”的体现。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将原先多份申请表需要填报的信息要素提炼出来,合并为一份申请表;将原先多个受理、审核、发证部门,以部门授权的方式,归口到商事登记部门;通过网络实现登记档案信息在多个登记部门共享等等,都是运用“跨界思维”来改进工作。这种模式一方面打破了部门之间的职能界限,实现了一个部门受理审核、信息系统对接互联、审核结果多部门互认、多个证照一个窗口同发、档案一处保存多部门共享。另一方面,使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公安部门、社保部门奖励紧密联系,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促进深圳在创新政府协同工作机制、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一大步。

                  (深圳市社保局、省社保局社保服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