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公告设立售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两亿元

31.08.2015  17:2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四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5年7月10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表决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原标题: 深圳能源公告设立售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两亿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四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5年7月10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表决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一)投资概况

  随着新一轮电力改革的启动,电力交易市场将趋于多元化发展,售电侧市场的放开为公司在电力销售领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适应电力改革的要求,公司拟设立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二)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提供售后服务,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提供相关增值服务;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三) 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电力改革的逐步深化,发电企业需要面对多购电主体,营销工作成为企业经营重中之重。设立售电公司有利于争取获得售电资质(牌照),有利于通过专业化的运作率先进入并打开售电市场,为公司创造全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在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销售,提供售后服务,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提供相关增值服务”(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2、同意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根据售电业务发展需要分批投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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